關于2016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打印電子發票的公告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公告2016年第19號
來源: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的規定,為方便考生獲取本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與報名繳費等額的發票,經研究決定,自2016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止,凡報名參加2016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并已支付考試報名費的考生可以登錄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發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電子發票是指參加2016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并已繳費的考生可以在報名系統中自行開具、獲取的以電子方式存儲的付款憑證。
二、電子發票的業務和技術標準由稅務機關統一制訂?忌梢酝ㄟ^報名系統完成電子發票信息登記、在線生成、發票下載、打印等事項。
三、考生應確保電子發票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不得篡改、刪除、偽造信息。
四、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行為的責任自負。
五、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限完成電子發票的申請和下載打印,超過時限報名系統將不再接受申請。
六、開具的電子發票在財務會計、權益保護等方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考生使用IE8.0以上版本瀏覽器或者火狐、360瀏覽器登錄報名系統申請和下載電子發票,并且需要安裝Adobe PDF閱讀軟件方可正常打開。
八、登錄報名系統網址:ksbm.ecctaa.com;考生可以撥打服務熱線進行咨詢:010-68451149/010-68410487
本公告所列事項2016年度內有效。
特此公告。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0月9日